养老关系转移是怎么回事?如何办理?

时间:2021-02-0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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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工作中,一般单位都会给缴纳社保,,有的人可能需要跨地域工作,因此会涉及到多地缴纳社保的问题,但将来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只能在一个地方领取,那么社保转移的问题就需要了解一下了。

 

一、养老关系转移是怎么回事?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做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养老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规定:2020年7月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所有新增业务均通过部转移系统进行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提出转入申请。

 

2、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将《联系函》发送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生成《信息表》并将《信息表》传送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4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信息表》,对相关信息完成审核并受理确认。

 

5、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对《信息表》的确认指令5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6、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的2个工作日内核对转移金额,并通过部转移系统做办结反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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