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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