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

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者停止工作并治疗休息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一)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二)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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