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车带同事上班发生事故被起诉,好意同乘的责任该怎样承担?

时间:2021-10-09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男子骑车带同事上班发生事故被起诉】江苏太仓的胡某经常搭乘同事张某的电瓶车一起去上班,张某一直未收取过任何费用。在一次搭乘过程中发生意外,胡某跳车后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致其受伤严重,住院治疗费用达30万。事后,胡某把张某和货车驾驶员等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法院考虑到交警认定的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事故责任、以及电瓶车驾驶员张某的好意施惠行为,最终认定,货车司机承担60%的赔偿责任,张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剩余的由原告胡某自己承担。

 

网友热评:

1. 上班有单位里工作的人情是非,到家也会有生活的琐碎烦恼,只有上下班路上是难得的自己一个人清净的时间,我是不会让别人打扰到自己的!

2. 这年头不是不做好事,是做好人有风险,心一软,心一善,到头来成被告了。唉,所以说学会说拒绝真的很重要!

3. 带人首先就是违规的,其次,做好人有时候还是比较难的。

4. 有时候做好事不一定被感激,但是出问题一定找你事。

 

今日学法:好意同乘的责任该怎样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好意搭乘造成搭乘人受到损害的,若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机动车一方责任应当减轻。

 

好意同乘无营利目的,旨在互帮互助,应当积极倡导,法律应肯定和保护驾驶者助人为乐的积极性。在对因好意同乘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中,若不认可好意同乘的特殊情况,则有违社会公平和道德,不利于善良风俗的形成。

 

以上是关于“男子骑车带同事上班发生事故被起诉,好意同乘的责任该怎样承担?”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民事诉讼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