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将发生活费 疫情期间北京最低生活标准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0-03-12 11:30:1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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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将发生活费】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稳定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劳动关系有关措施的通知》,北京市用人单位需逐一联系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滞留湖北人员能够通过灵活办公方式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的,以及因执行工作任务出差滞留在湖北的,用人单位应在滞留期间支付其正常工资。对其他难以提供正常劳动的滞留湖北人员,自2020年3月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支付不低于本市基本生活费二倍(1540*2=3080元/月)标准。对于滞留湖北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应当顺延至滞留湖北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允许返京后,由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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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1.北京房东看到这个新闻立马给我发来一条信息,问我可不可以把拖欠的房租补上。

2.希望我们的家乡也赶紧抄一波作业,来一些补贴,毕竟我们无业人员现在不知道怎样生存呀,哪里缺搬砖的?

3.这次疫情肯定会带来损失,国家也提出了相应的补贴方案,疫情的成本还是需要全社会一起咬紧牙关扛过去,大家都要加油。

4.此生最失败的一次离职,要交房租还没收入,主要是毕业证行李都在北京。

5.政策是真的好,但是现在对于规模小的公司都一直未复工,感觉不辞退员工都是好的了。

 

今日学法:

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 许多互联网公司都是选择让员工在家办公一段时间,工资照常发放,对于不能线上办公的公司,只能选择延长假期。一些员工在之前拿的是几万的工资,现在直接变成了工资的零头,那么疫情期间北京最低生活标准依据是什么?

 

早在去年5月1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下发《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解读》,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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