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时间:2020-06-10 18:47:5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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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势必会引起部分员工增加上下班时间,造成工作的不便利。此时公司应当为员工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例如增加通勤车、安排员工就近住宿或者增加交通补贴。即便如此公司的搬迁行为是否给员工真正带来不便,法院还是需要考量的。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公司搬迁增加了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难度用人单位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消除影响或者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不足以消除或者减轻影响的,员工可以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此时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即,此种情况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果公司与员工协商不成无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提供了上述便利条件且足以消除由于搬迁给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带来的影响,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不存在阻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也不存在用人单位未依法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员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就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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