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一、它是一种双务形成行为,不是法定行为(与生子女不同);
二、继子女未成年时,继父母要尽到抚养义务;
三、继子女成年后,对继父母要尽到赡养义务;
四、只有继父母尽到扶养义务,同时,继子女尽到赡养义务,才可称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的相互继承关系。
五、扶养关系,包括对生子女、养子女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和夫妻之间的扶养及其继父母、继子女之间相互形成的“扶养关系”。
继父母甲生前对继子女乙尽到抚养义务,继父母甲死亡前,继子女乙未对继父母甲尽到赡养义务。继子女乙不属于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婚妻子和孩子有继承权?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