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能否拒绝单位的调岗安排? 《劳动合同法》第35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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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下,对劳动者的调岗应当具有合法性及合理性,在这个前提条件下,劳动者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安排,履行劳动合同相关义务。若劳动者不服从公司的合理工作安排,则公司有权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处理。,:补充下:入职时候签的是某宁波公司上海分公司,后因公司说上海分公司需要注销,(实际没有注销),要求员工重新签合同,员工跟公司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签的宁波公司,一份签的另一个上海公司(该上海公司法人和之前入职时候上海分公司为同一个人)。望复为盼,非常感谢!,:你好!请问合同没有约定上班地点,员工社保交在上海,办公地址也在上海,公司总部在宁波。现公司要求去宁波上班,员工拒绝后,公司以去宁波出差为由让员工长期待在宁波,内勤员工拒绝长期出差,公司以不服从公司规定辞退,请问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要求N+1赔偿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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