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女方以男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另行起诉要求中止行使探望权吗?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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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巳进入执行程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清求的,可由执行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裁定,无需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因此,单独起诉要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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