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受送达人是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谁可以签收法律文书?
时间:2020-08-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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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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