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时间:2020-10-1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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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指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承担合同义务,且互为对价,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对方当事人多负担的义务。
单务合同,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或者双方的义务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的合同。单务合同有两种类型:1、仅一方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例如借用合同,借用合同成立后,仅借用人负有按照约定使用并于借用期满归还借用物的义务,出借人不负合同义务。2、虽双方均负担合同义务,但双方的义务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的合同。例如,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与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不具有对价关系,因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依然属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具有牵连性,故:1、履行抗辩权仅发生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无履行抗辩权的问题。2、双务合同存在风险负担问题,单务合同无风险负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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