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基于租赁权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如何处理?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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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高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案外人以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尚未到期的房屋租赁关系为由,基于租赁权请求排除执行的,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一)承租人对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否定租赁权成立或存续存有异议,以对被执行房屋享有租赁权为由请求阻止移交占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承租人在被执行房屋查封前,与被执行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并已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且实际合法占有使用的,应予支持;
(三)承租人在被执行房屋设立抵押权前,与被执行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并已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且实际合法占有使用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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