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民纪要关于虚假陈述案件诉讼代表人选定的规定

时间:2020-10-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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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登记的期间届满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完成代表人的推选工作。
2、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当事人商定代表人。
3、人民法院在提出人选时,应当将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典型性和利益诉求的份额等作为考量因素,确保代表行为能够充分、公正地表达投资者的诉讼主张。
4、国家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者接受投资者的委托指派工作人员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活动的,人民法院可以商定该机构或者其代理的当事人作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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