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民事权利的新规定有哪些?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1-01-18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民事权利能力,简单地说,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主体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以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

 

一、民法典对民事权利的新规定?

 

民事权利体系——《民法典》第109条至112条

 

民事权利按其性质和内容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以及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的其他权利。《民法典》按此分类构建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体系。

 

《民法典》第109条至112条规定了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第109条规定了自然人的一般人格权(或者叫人格权保护的一般条款),所谓一般人格权,系以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为根本内涵的人格权利,它是在各种具体人格权无法保护人格利益的时候,通过一般人格权给予最终的概括性的保护,具有弥补具体人格权保护人格利益不足的补充功能。第110条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各种具体人格权。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具体人格权包括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这些具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在《民法典》的人格权编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第111条专门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在当前网络和信息社会背景下,个人信息与个人主体身份密切相关,承载了个人的人格利益,亟需立法保护。该条款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民法典》在此以具体人格法益的形式对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112条规定了自然人在婚姻家庭领域的身份权,其具体内容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行具体规定。

 

《民法典》第113条至122条规定了物权和债权两类主要和典型的财产权。

 

其中第113条规定了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任何财产权利不因权利主体的不同而区别对待,体现和进一步强调了民法的平等原则。第114条、第115条、第116条和第117条分别规定了物权的定义和种类、物权的客体、物权法定原则和征收补偿。民事主体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其具体内容在《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第118条至第122条规定了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侵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和无因管理请求权。具体的债权制度体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安排,包括合同制度和准合同制度以及侵权责任制度,在《民法典》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规定。

 

《民法典》第123条至125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其内容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知识产权本质上是民事权利,但其具体制度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单行法律规定。继承权本质上系民事主体享有的财产权,但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一般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具体的继承制度在《民法典》继承编规定。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属于理论上的成员权,主要系商法规定的权利,但在我国采取民商合一体制下,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亦属于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其内容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例如《公司法》上股东的股权。

 

《民法典》第126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表明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不仅仅限于《民法典》上述条文列举的民事权利,这些权利是民法典规定的最基本和最概括的民事权利,除此之外,民事权利体系还包括其他法律规定的或者其他法律将来可能规定的民事权利和利益,民事权利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比如环境权、声音权、信用权等。

 

《民法典》第127条系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侵害已不鲜见,该条款把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客体范畴,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上的财产权益予以保护,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但理论和实务上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权利内容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充分,本条款通过引致性条款方式,为后续相关法律规范的建构提供了民法典的制度接口。该规定操作性相对较弱,但是人民法院通过本条款也可以对那些侵害他人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给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救济。

 

《民法典》第128条系对特殊民事主体的权利保护。

 

民法以平等作为基本原则,对民事主体理应进行平等保护。但平等原则讲的平等系指抽象平等、形式平等,对于生理特征、性别特征上的弱势主体,比如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以及特定交易角色上的弱势主体,比如消费者、劳动者,应当贯彻实质平等的保护原则,按照相关特别法律的规定,给与特别保护,肯认其享有的特殊民事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都规定了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

 

二、民法典的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有什么规定?

 

民事权利取得的方式有权利的原始取得和权利的继受取得。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对民事权利的新规定有哪些?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有什么规定?”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民事诉讼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